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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不适用干扑救下列火灾介绍

日期:2024-11-08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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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气体灭火系统主要用在不适于设置水灭火系统等其他灭火系统的环境中,比如计算机机房、重要的图书馆档案馆、移动通信基站(房)、UPS室、电池室、一般的柴油发电机房等。是指平时灭火剂以液体、液化气体或气体状态存贮于压力容器内,灭火时以气体(包括蒸汽、气雾)状态喷射作为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并能在防护区空间内形成各方向均一的气体浓度,而且至少能保持该灭火浓度达到规范规定的浸渍时间,实现扑灭该防护区的空间、立体火灾。系统包括贮存容器、容器阀、选择阀、液体单向阀、喷嘴和阀驱动装置组成。
气休灭火系统不适用干扑救下列火灾:
    1、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
    2、钾、镁、钠、钦、锆、铀等活泼金属火灾;
    3、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4、过氧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
    5、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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