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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应用范围
日期:2024-11-10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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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气体灭火应用范围
气体灭火系统包括七氟丙烷、混合气体IG541、二氧化碳、惰性气体及烟雾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包括七氟丙烷、混合气体IG541、二氧化碳、惰性气体及烟雾灭火系统。
应用范围
气体灭火剂可以扑救的火灾:
a:可燃气体火灾,如甲烷、乙烯、煤气、天然气等。
b:甲、乙、丙类液体火灾,如醇类、有机溶剂类等。
c:可燃固体表面火灾。
d:电气火灾。
不可应用的场所(2.2)
气体灭火剂不适用于如下材料产生火灾:
a:无空气仍能迅速氧化的化学物质的火灾,如硝酸纤维、火药等。
b:活泼金属的火灾、如钠、钾、镁、钛和铀。
c:金属氢化物、强氧化物、能自燃的物质的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