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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维护
一、系统的检查(一般检查)
(一)外观检查
1.查所有设备(如探测器底座、接线端子箱、手动按钮及报警控制器等)是否已全部安装布线、接线就绪。
2.系统接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其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姆,采用共用接地时,不应大于1欧姆;消防电子设备采用交流供电时,其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等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线)相连接。
3.查探测器外形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应尽量交由厂家或专业维护企业回收处理,这是因为有些离子型的探测器含有放射性物质。
4.查报警控制器的各种旋钮、开关、插件等外形和结构是否完好。
(二)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性能检查
1.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上的手动检查装置,
检查报警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包括火警、各类故障监控功能、消音功能等是否正常。
2.切断交流电源,观察备用电源自动投入工作情况,各项功能是否正常。
3.观察各电压表、电流表的指示值是否正常。
4.所有指示灯、开关、按钮应无损坏及接触**情况。
5.通过手动检查装置检查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性能时,自动灭火、输出控制接点等均不应动作,时钟亦不应停止计时。
(三)系统的功能、性能检查
1.进行探测器的实效模拟试验时,观察报警控制器的声光显示报警是否正常,探测区域号与建筑部位的对应是否准确。
2.拧下任何一个火灾探测器时,报警控制器上应有故障显示。
3.如自动报警系统与自动灭火装置连接,在进行系统功能、性能检查前,应切断自动灭火装置与报警控制器的电气连接,但应检查报警控制器输出的灭火控制接点动作情况,如检查输出电压值或电流值是否符合要求等。
二、定期检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投入运行后,应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以确保系统正常和可靠性。
(一)每日检查
使用单位每日应检查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如火警功能、故障功能、复位、消音等)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损坏。检查方法为:有自检、巡检功能的可通过扳动自检、巡检开关来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没有自检、巡检功能的,可采用给探测器加烟、加热的方法使探测器报警,来检查报警控制器或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二)每周检查
进行主、备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三)季度试验和检查
1.按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加烟、加热试验器(无专用工具的可采用电热吹风等器具)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正常,指示灯显示是否清晰。发现有故障的应及时更换。
2.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在实际操作过程时,可一次进行全部试验或部分试验,但要注意试验前作好安排,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混乱。
3.试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上的火灾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4.对备用电源进行一两次充放电试验,一两次主、备电源自动切换试验。试验方法为:切断主电源,看是否切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小时后,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5.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应以自动或手动方式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的显示功能。①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②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的控制设备;③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④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6.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7.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话通话试验。
8.检查所有转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灭火转换开关,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转换开关,警报转换开关,应急照明转换开关等是否正常。
9.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此项试验也应作事前准备,避免造成混乱和其他意外事故。
(四)年度试验和检查
每年应对安装的所有探测器检查测试一遍,其他报警、警报、联动设备的功能试验也应根据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相应试验和检查测试。
三、一般常见故障及其检查
(一)主电源故障。检查输入电源是否完好,熔断丝有无烧断、接触**等情况。
(二)备用电源故障。检查充电装置、电池是否损坏,连线有无断线。
(三)探测器回路故障。检查该回路至火灾探测器的接线是否完好,火灾探测器有无被人取下,终端监控器有无损坏。
(四)误报火警。应勘察误报的火灾探测器的现场有无蒸汽、油气、粉尘等影响火灾探测器正常工作的环境存在,如有,应设法排除。对于误报频繁而又无其他干扰影响正常工作的火灾探测器,应及时更换。
(五)一时无法排除的故障,应立即通知生产厂家、施工或专业维修单位尽快修复,恢复正常工作。
信息来源:河南省公安厅消防局